按照镇组织办要求,美岭党支部于2018年9月3日开展学习党课《党支部的设置》主题党日活动,美岭支部书记王一川主持,组织委员及三委干部参加。
在会议上,王一川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党支部设置的原则和基本要求以及建立的程序。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一、支部设置的基本要求
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3.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4.根据本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一般应是单数,以3到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人,由支部正副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二、党支部建立的程序
1.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
5.上级批复。
学习完后,缴纳了9月份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