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区区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来源: 区委办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2-2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结合秀英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区级领导干部要围绕秀英发展建设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到矛盾突出、问题集中、贫困落后及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开展调研。要注重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走形式、走过场。落实联系群众、联系基层、服务企业制度,每人结对帮扶1个贫困村,联系1个社区、1所学校、1个企业、1个重点项目,督办1个重要信访问题。

  2.调研要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地点和路线,不因同一课题内容,集中或轮番到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可适当采取不打招呼、不规定路线的方式进行调研。

  3.调研要轻车简从,集中乘车,不层层陪同,不干扰群众生产生活,不增加群众负担。陪同区三套班子主要领导调研的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4人、镇(街道)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陪同其他区领导调研的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各镇(街道)由对口的负责同志陪同。到基层调研,一律不召开汇报会,不安排全面汇报。

  4.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份量、可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的调研报告。

  二、精简会议活动

  5.对全区性会议和考核、检查、评比等活动实行定额和计划管理。没有列入年度计划的,未经区主要领导批准,不按规定程序报批的,一律不得召开和举办。

  6.机关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区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对口的领导参加,不邀请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区级领导干部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会议。

  7.开短会、讲短话,除全区性重要会议外,一般性的全区工作会议不超过半天,领导讲话一般控制在每人20分钟以内。除有重要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律不安排分组讨论。会议一般不念稿,提倡提纲式或脱稿式讲话和汇报。

  8.会议尽可能合并或套开,可通过电话、发文部署的工作事项不再开会;可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实行无会日、无会周制度,每周周三、每月第三周原则上不召开全区性会议。

  三、精简文件简报

  9.少发文、发短文,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已公开发布的、对上级普发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不再印发文件。各种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除区党代会、区人代会、区委全会、区纪委全会、区经济工作会议等主题报告、主要文件以及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发文以外,会上已经印发的,会后一般不再印发。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发文。

  10.推行政务电子化办公,提倡文件、简报网上阅批,不发或少发纸质文件,降低运行成本,减少运行环节,缩短流转时间,提高文件运转效率。

  11.压缩文件简报篇幅,一般性文件、材料、讲话稿不超过4000字,请示报告类文稿不超过2000字,简报类不超过800字,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且应有内容摘要。

  12.提高办文效率,对重要文件的审批,要做到不压件、不过夜。

  四、规范公务活动

  13.区级领导干部出访实行量化管理,1个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2次或2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严格控制出访规模,团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6人。除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外,出访一律不带部门正职领导随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一般不安排同期出访。

  14.区级领导干部集体参加公务活动,原则上集中乘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公务活动要简朴,一律不安排迎送,不安排警车开道,不搞交通管制,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在基层用餐,确需用餐的,基层单位有食堂的在食堂就餐,没有食堂的按照工作餐安排,并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15.除重点项目开、竣工仪式外,未经区委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各类论坛及各部门、各单位举办的节庆活动等。

  16.各部门、各单位举办系统内党的各类公务活动,原则上只邀请分管领导,而且必须以书面形式归口报三大办公室协调处理。

  五、改进新闻报道

  17.区级领导干部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协调媒体进行报道,一般情况下,原则上只在《秀英要情》等简报上编发动态简讯。

  六、严格文稿发表

  18.除区委统一安排或实际工作需要外,区级领导干部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为部门和镇(街道)召开的会议及活动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不为他人著作写序。不担任社会组织、书刊杂志、影视作品和音像制品的名誉职务。

  七、厉行勤俭节约

  19.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和消费。一般性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标准,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不喝酒,不赠送礼品。严禁以任何理由向下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转嫁接待费用。

  20.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凡可在机关举行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在宾馆等经营性场所举行,严禁在高消费酒店召开会议,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期间不安排宴请,严禁任何会议发放公文包和纪念品,会议一律使用纸质文件袋,工作会议不发放笔和笔记本,不制作背景板,不合影。

  21.厉行勤俭节约,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不用公款安排私人活动,不接受分管部门用公款安排的宴请,严禁分管部门之间用公款相互吃请。元旦、春节、中秋等节庆期间,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制寄贺卡等。

  22.区级领导干部不超标配备和装饰公务用车,不使用特殊号牌。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

  八、加强领导和督查

  23.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真抓实干,带头厉行节约,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模范行动推动全区党风政风建设。

  24.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向全区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意见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部门、各单位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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